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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腐倡廉

【山西总队廉洁提醒】清明时节话清明 廉洁提醒扬清风‌‌

发布日期:2025-04-03 作者:


    细雨涤尘天地清
,寒食犹思介子推

青松傲雪立崖壁,翠竹凌霜守节贞。

冰心不染贪泉冽,铁骨长存正气横

若问清风何处去?清声朗朗启新程。


春和景明,清明又至。总队纪委提醒全体党员干部员工,节日期间,认真遵守相关纪律规定,做到移风易俗、勤俭节约、低碳祭扫。

1.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;

2.严禁使用公款、公物、公车进行私人祭扫、踏青、旅游、探亲访友、宴请等活动;

3.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、宴请、住宿、购物、旅游及其他事项;

4.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、比阔气、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;

5.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
6.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;

7.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严禁酒驾醉驾;

8.严禁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,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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